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| |||||||
徐工院委发〔2019〕43号 | |||||||
关于调整东校区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| |||||||
各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,各学院、各部门: 为进一步加强对东校区建设工作的指导,经学校研究,决定调整东校区建设工作委员会,具体调整如下: 主 任:张新科 陈奎庆 副主任:刘 洋 李苏北 蒋留生 王宏萍 张 宁 曹 杰 姜 慧 成 员: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、监察处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审计处、科研处、产业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、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办公室)、发展规划处、工会、档案馆、信息化中心、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。 东校区建设委员会负责校区建设重大事项的总体决策。 东校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李苏北同志兼任。
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徐州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4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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